怀孕辞职生育险怎么办
怀孕辞职生育险怎么办,很多女人在怀孕期间,因为身体不舒服,没办法正常工作。也有部分女人是因为有流产的征兆,需要卧床休息的。生育险就是保障,以下怀孕辞职生育险怎么办。
怀孕辞职生育险怎么办1
直接放弃。怀孕辞职了生育险怎么办?第一种办法就是直接放弃了。因为毕竟是你自己的原因要辞职,不是单位逼你走的,也不是单位辞退你,因为你离开了单位,无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而且个人也不能缴纳生育险,你当然也就无法享受对应的待遇了。
续交保险。怀孕辞职了生育险怎么办?第二种办法就是请单位续交保险。这里的请单位续交保险是指你可以找原单位继续帮你缴纳保险,也可以请社保代缴公司帮你缴纳,但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你都要和单位协商好才行。
怀孕辞职后你想要原单位继续续交生育险应该怎么办?
找单位领导。请原单位续交生育险保险,你肯定得去找你的领导,因为单位上做主的还是领导,即使你跟主要工作人员关系再好,但最终拍板的还是单位领导,要想做成这件事,就必须把领导沟通好才行。
说明想法。找到了领导,跟领导说明自己的想法,并跟领导表态,自己的目的是什么,而且还要跟领导保证,自己不得有其他过分的要求。
协商续交保险。表达完了想法,接下来就是协商交保险的事宜了,比如涉及保险费哪个出的问题,是双方各出一部分,还是你全部买单……毕竟你辞职了,单位也没有义务继续为你缴纳保险了,所以必须把交保险的事宜谈好才行。
签署协议。为了预防一方变卦,最好的办法还是双方在谈妥细节后,签署一份协议,协议上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签署了协议,也能对双方的权益进行保障。
怀孕辞职后你想找代缴单位续交生育险应该怎么做?
仔细寻找单位。假如你想找其他的单位代为缴纳社保费用,为了保障你的权益,建议你要仔细寻找最合适、最靠谱的单位,千万不要图省事,或者是为了省钱,而选择一些不靠谱的单位,到时候上当受骗,那就划不来了。
谈好缴费细节。假如你想找其他的单位代为缴纳社保费用,建议大家还是要谈好缴费细节,费用怎么缴,你怎么跟单位缴费,你给单位支付费用是怎么支付等?单位要收取多少佣金,单位收了钱,要是没如实缴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等,必须要把这些细节谈好,先说断,才能确保缴费顺利。
签署缴费协议。大家谈好了细节后,同样的,为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为了保证大家的'权益,还是要签署社保代缴协议,一旦发生了纠纷,才有维权的依据。也才能对双方的权益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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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报销的?
生育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报销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包括下面:
一、产前检查费
费用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1100元
注意产前检查费是额外支付的,就是说你每到一个孕周的时期,医保卡才会有相应的金额。
二、生育医疗费
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单纯剖腹产、 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伴子宫切除术、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这些都是3800元。
2、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的,百分之百报销。
3、引产一级医院1000元,2级医院1300元,3级医院1600元。
4、高危人工流产600元。
5、人工流产、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26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女性,绝育术1000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3、更换宫内节育器325元
5、宫内节育器取出伴随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一年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报销百分之百。
四、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当月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以上讲的孕妇们都了解了吧,生育险关系到孕妇的切身利益,孕妇一定要引起重视。希望今天小编讲的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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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如其配偶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在生育时,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生育险保险标准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费待遇。
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产假期间由医保局按本人生育或流产当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医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3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